2005年1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海王星辰”葫芦里卖什么药
“岁末大赠送”涉嫌非法促销已被令停止
本报记者 汪嘉林/文 王志浩/摄

  12月28日,当位于杭州庆春路和秋涛路交界处的海王星辰药店贴出“岁末大赠送——医保购物满100元送120元抵用券一张”的广告后,吸引了不少人。
  记者一进药店就发现店堂里已挤满了前来买药的人,付账柜台前已经排起了长队。“今天生意真不错。”营业员吴红梅看见这副景象喜滋滋的。“你们店生意真不错,有那么多人来买药,好像和不要钱一样。”记者说。“今天生意特别好还不是因为搞了这个促销活动!”吴红梅回答。
  记者进一步采访,“哟,大妈,你怎么买了这么多药啊”?“反正是用医保卡买的,自己只需要承担15%,又能得到一张120元的赠券,何乐而不为呢?”“没病买这么多药干吗呢?药是有保质期的呀。”“没关系,放在家里做个储备也好,万一用不完就扔了吧。”“嗨,这些药我可以卖给那些收购药片的人的嘛,你看这么一盒‘康泰克’可以卖3到5元呢。”旁边一位身穿红色大衣的妇女告诉记者。
  第二天,记者向杭州市工商、药监和医保中心等部门反映了情况。
  “这样的行为是决不允许的。”杭州市医保中心陈正祥主任对海王星辰药店的行为感到气愤不已。“医保是国家强制推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对公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医保强调的是公平使用但决不是平均使用,也就是说,对药物实行的是按需购买制度。”陈主任告诉记者,国家为了避免一些人乱配药而规定公民个人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比如杭州在职职工自己承担20%,退休人员自己承担15%的费用。而药店采取这样一种促销手段等于把这20%或15%都弥补掉了,公民个人不但不用承担任何费用反而还有得赚。这样一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会肆无忌惮地买药。这既是对医药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同时也是对国家政策的一次挑衅。
  而杭州江干工商分局稽查大队的林大队长则认为药店采取这样的促销手段存在着不正当竞争的嫌疑。“首先,他们的宣传中是购100元送120元,那么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存在着低于成本价销售的问题。如果在宣传页的‘背后’还有什么附加条款,那么实际上药店就涉嫌虚假广告。”林大队长认为这是一件比较严重的事件,他们于12月31日中午开始对该店进行了正式调查。
  而杭州药监局的负责人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药物和其他商品不同,它有严格的保质期和针对性。每个人的需求不同,药的使用价值也就不同,所以药品的促销是不合适的,像海王星辰药店这种举措势必造成了市民对药物的盲目购买,最后导致医药资源的极大浪费。”
    1月2日,记者再次来到药店进行回访。还没有走进店门就在橱窗中看见了一张大大的告示,宣布该促销活动已经暂停。记者又联系了江干工商分局稽查大队的林大队长,他说已经对药店有关人员做了笔录,进一步调查情况后将对药店依法作出处罚。